发布者:刘伟路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5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执行人:钟x团
被执行人:邵x
委托代理人:刘伟路,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x团与被执行人邵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存款19997元,扣除执行费2023元后,余款17974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023年8月3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如下:一、被执行人定于2023年9月起至2024年6月期间每月20号前归还不低于1000元,从2024年7月起每月20号前归还不低于2000元,至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清偿借款本息给申请执行人;二、如被执行人未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就剩余欠款向法院全额申请恢复执行。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粤0203执恢296号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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