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12日,因劳务工资发放问题,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其中载明:“今欠赵某某工地,地板木扶梯工资余款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24600)元。”,被告在欠条上签字。被告出具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才于2021年2月9日支付了原告10000元工资,剩余14600元工资至今未支付。
律师建议: 本案委托人之所以找到我,也是因为多次向这个被告催讨都没拿到钱,在接受委托之后我快速整理了相应的起诉材料,立案成功以后,被告这边主动来和解,支付了剩余的工资,最终我们撤诉结案。 结合这个案例的承办,建议大家在为个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一定养成证据意识,到底谁是老板,谁是发放工资的,每天工资多少钱,工作了多久,当然最终结算的时候如果能够让打个欠条是最好的。只要证据比较充分,维权起来就不会很麻烦。另外一定要定期催款,尽量不要打电话,多发微信,这样能够留有书面记录,打电话的话就是要记得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