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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参考)

作者:袁振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1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250次举报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劳动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期限:      日起(含当日)至      日(含当日)止

1.3.    试用期:  个月,自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算。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未通过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同意在请填充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应完成甲方或上级交待的其他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2.2.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请填充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点的其他门店、分支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其他门店或分支机构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3.1. 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3.2. 因甲方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2.3.3.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1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甲方已安排其他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2.3.4.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甲方工作,甲方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2.3.5.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2.3.6.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2.3.7.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

2.3.8. 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3. 劳动报酬

3.1.    月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其他以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准。

3.2.    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正常工资标准的80%计算,如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3.    甲方于每月15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乙方同意,如遇客观情况变化、生产经营困难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适当推迟工资发放时间,但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4.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5.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甲方在该月工资标准之外另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内。

3.6.    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4.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如所在岗位有申报特殊工时制,则以申报的工时制度为准。

4.2.    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6. 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2.1.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6.2.2. 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6.2.3. 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6.2.4. 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6.2.5. 挪用或侵占甲方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6.2.6. 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2.7. 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6.2.8. 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2.9. 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5日)或连续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6.2.10.     在甲方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6.2.11.     乙方利用甲方客户、业务渠道,表达谋取私利的交易意向、发生谋取私利的交易行为或结果等;

6.2.12.     乙方行为给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为被媒体所报道者;

6.2.13.     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或剧烈言辞冲突的,无论何种原因;

6.2.14.     提供虚假的票据进行报销,或报销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无论金额多少;

6.2.15.     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拘留以上处罚的;

6.2.16.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7.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1.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7.2.    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补缴社会保险及乙方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利益等一切后果和/或责任、补缴费用和/或滞纳金等)应由乙方承担。

7.3.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8.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2.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8.2.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8.2.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或构成严重违纪的;

8.2.5.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8.2.6. 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8.4.    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9. 特别约定

9.1.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客户、交易对方及其他甲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的商业秘密。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位。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仍应履行。

9.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甲方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工作交接办理完成时支付。

9.3.    双方对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等有特别约定的,以特别约定为准。

10.    声明与确认

10.1.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直播演绎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该工作成果如使用了乙方姓名、肖像、形象、声音等人身权利的,视为乙方无偿、永久的许可甲方使用该权利。

10.2.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乙方。

10.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10.4.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10.5.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各类行为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书面传阅;(b)电子邮件送达;(c)甲方办公网络或甲方网页;(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0.7.  试用期

10.7.1.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0.7.1.1.  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转入;

10.7.1.2.  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10.7.1.3.  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10.7.1.4.  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0.7.1.5.  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10.7.1.6.  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0.7.1.7.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10.7.1.8.  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10.7.1.9.  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10.7.1.10.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10.7.1.11.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0.7.1.12.试用期考核应合格;

10.7.1.13.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掌握岗位工作技能,完成领导交待的任务。

10.7.2.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因素。如有异议,仍以甲方的考核结论为准。

10.7.3.     试用期内乙方病假时间累计超过3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相应顺延试用期。

11.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1.1.1.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11.1.2.     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11.1.3.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11.1.4.     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1.2.  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12.    其他

12.1.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12.2.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12.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签订时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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