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何为三期?
女职工三期,具体为孕期(怀孕至分娩)、产期(产假期间)、哺乳期(分娩结束至婴儿一周岁期间)。
02
三期女职工享受哪些假期?
03
三期内合同到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04
未婚先孕,单位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合同?
05
用人单位不能辞退三期女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06
女职工三期内,能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07
女职工产前检查,能否扣发工资?
08
入职隐瞒怀孕,单位能以欺诈为由解除吗?
09
哺乳期入职新公司,是否享受哺乳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