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06:00-23:00
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
19822611003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购买五年内转让的经济适用房,该买卖合同有效吗?

作者: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6次举报


我们都知道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人们住房困难问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其申购后5年内是不允许买卖的,因此该类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很多地区,把拆迁安置房也称为经济适用房,其实不然,拆迁安置房并不具有公益性,而经济适用房是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性住房,因此拆迁安置房5年内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而经济适用房5年内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江苏京时唯律师 已认证
  • 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 19822611003
    • 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4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8.5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0294分 (优于99.0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篇 (优于91.86%的律师)

    版权所有: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5621 昨日访问量:4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