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务受伤签赔偿协议纠纷|俞丽羽律师锁定协议效力,帮当事人追回剩余赔偿款
摘要
务工干活受伤,双方已经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雇主付部分款项后就拖延不付剩余钱款,还找理由想拉第三方共同担责,不少劳动者不知道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只能被动等待。俞丽羽律师接受委托,固定全套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协议合法有效,判决雇主支付全部剩余赔偿款项。
一、劳务受伤达成赔偿,雇主到期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俞丽羽律师,江西盛义(婺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耕本地法律服务近十年,擅长侵权、劳务受害、合同类纠纷,熟悉人身损害案件证据梳理以及本地法院裁判尺度。
本案当事人张某某,受个人雇主雇佣外出务工,在作业过程中意外受伤,造成手指损伤。事故发生之后,雇主承担了全部医疗开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署书面雇佣劳动损害补偿协议,确定了总的赔偿金额以及分期支付时间节点。可雇主支付部分钱款之后,剩余到期赔偿款迟迟不肯兑现。开庭的时候雇主还提出,应当追加案外第三方一起承担赔偿责任,试图减轻自身付款义务。当事人手里虽然握有补偿协议,但是不清楚这份私下签订的协议法律效力,面对雇主的抗辩,不知道诉讼能不能拿到钱,内心压力很大。多方打听之后,当事人找到俞丽羽律师,委托代理本案起诉维权。
二、梳理全部证据材料,明确案件核心抗辩要点
接手案件之后,俞丽羽律师仔细审阅当事人提交的劳务损害补偿协议、医院诊疗记录、转账流水等全套案卷材料。
本案办案难点:双方是事故发生之后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庭审阶段雇主会把责任推给案外人,要求第三方共同赔钱;需要论证这份补偿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签约雇主具备法律约束力,第三方并未在赔偿协议当中签字,不用承担赔付义务。
拥有多年民商事办案经验的俞丽羽律师拒绝模板化诉讼思路,结合案件事实制定代理方案。重点围绕补偿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组织证据,明确本案是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已经做了一次性结算,付款义务仅限于签字的雇主一方,案外人不属于协议的责任主体。同时整理医疗记录、转账凭证,完整固定雇主已经支付部分款项的事实,撰写起诉状与代理意见,客观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同步案件每一步推进节点。
三、庭审充分说理,法院采信代理意见判决全额赔付
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雇主当庭坚持要求由案外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当中,俞丽羽律师围绕劳务关系、赔偿协议效力、责任主体三大要点展开举证和法庭辩论,重点说明该补偿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签署,属于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恪守履行;案外人并未参与该赔偿协议签订,雇主和第三方之间的纠葛,不能对抗对当事人的赔付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俞丽羽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赔偿协议合法有效,驳回雇主追加第三方担责的抗辩,判决雇主向当事人支付全部剩余赔偿款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四、律师办案启发:劳务受伤赔偿书面协议至关重要
很多务工人员受伤之后,习惯口头协商赔偿,没有落实到书面。俞丽羽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提示:提供劳务受伤,不管私下调解还是协商赔款,一定要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写清楚总金额、付款时间、付款主体。只要协议是自愿签署,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备法律效力。遇到到期不履行的情况,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向法院起诉维权,不用一味私下协商讨要。
结尾
俞丽羽律师扎根江西婺源本土,执业近十年,擅长劳务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坚持一案一策,拒绝模板化办案,细致梳理每一份证据。如果您遇到劳务受伤、借贷、合同方面的法律困扰,可以联系俞丽羽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分析。
俞丽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