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帮信罪”普法警示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兼职”: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每天收入几百元;或者帮人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广告”,赚取佣金?当心,您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构成犯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随着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帮信罪已成为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数量最多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
。
谁容易成为“帮信罪”的涉案者?
2025年7月,“两高一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帮信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
其中,被点名需要警惕的对象主要有:
在校学生:立法明确对“在校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免责”。学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帮信罪”,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
出境务工人员及频繁跨境人群:涉“两卡”犯罪人员大量未成年化,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无业人员中。该意见特别强调从严惩处“跨境协同实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
“两卡”买卖中介、“内鬼” :如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电话卡,可能同时触犯帮信罪,并依法宣告“职业禁止”
。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出售、出租本人3个以上银行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或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
帮助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人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就构成帮信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帮信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
。
尽快停止:停止出租、出借任何个人信息及银行卡、电话卡;
主动投案:情节轻微的,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减轻处罚;
防止滚雪球:不要为了“挽回损失”而继续参与,避免从“帮信罪”升级为“掩隐罪”甚至“诈骗罪共犯”。
“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如何?
根据最新意见:
如果您已经涉及此类行为,该怎么办?
?? 总结:别把“挣外快”变成“吃牢饭”。出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互联网账号,很可能正在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团伙“输血供能”,“出租、出借、卖卡”三个行为中,每一个都暗藏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