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张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答:所谓诉讼时效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受到一定时间限制的制度。通俗一些来说,如果当事人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没有起诉维权,可能会导致自身的权利无法实现。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相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期限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原《民法总则》自2017年3月15日发布、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首次对于主张抚养费的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对此,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延续了这一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