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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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16:结婚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47人看过


问:结婚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答:您好,彩礼能否返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和女方结婚以后,并没有共同生活,那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因此,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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