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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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前债务我该还吗?

作者:刘娜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54次举报
2023-03-08


妻子还没认识我之前,向她娘家的一位亲戚借了很多钱,一直没还上。结婚后,妻子又陆续借了一些,我都不知情。现在她过世了,这钱该谁来还?


你好,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需要根据你妻子婚前、婚后借款性质分情况讨论。

首先,你妻子婚前的借款通常属于她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对外借款,如果你不知情也未经手相关款项,该款项也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这属于你妻子的个人债务。对于其个人债务,在她过世的情况下,继承人应该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这部分债务。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她的继承人主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款,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遗产或你们没有继承遗产,则债务不用你们还。
其次,如果她婚后借款是用于你们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或虽金额明显超过家庭生活合理开支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作为配偶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单独向你主张承担全部债务,你还钱后就非自己部分的债务可以向她的其他继承人追偿,要求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分担这部债款。当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你以及接受你妻子遗产的继承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这种情况下,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未偿还债务直接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需要配偶承担。


刘娜,山东允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诉讼等。律所地址山东省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允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720********71
  • 擅长领域:离婚、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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