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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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无期徒刑变三年有期徒刑

发布者:赵毅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77人看过 举报

2026-04-30

律师观点分析

历时一年多,来来回回,一审终于有了结果。

妻子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经年累月的家暴、酗酒和出轨,某次争吵之后突然情绪爆发,失去理智举起匕首刺死了丈夫。

基层检察院未能认定自首情节,开会的结论是可能量刑十五年以上,于是移送市检察院,当事人也许会面临无期的基准刑。

经过与市检承办人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市检向案发现场的群众和接警民警补充调查,诉前认定嫌疑人符合“现场待捕型”的自首情节。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承办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和背景,亲自到现场走访,并向当地群众、居委会、妇联等充分了解本次悲剧发生的背景。

非常非常难得。

虽然卷宗内确实缺少防卫的客观证据,但重点从被害人过错角度着手,在未获得全部近亲属谅解的情况下,经过审委会的长期讨论,也取得了中院的最低量刑,一审判决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没有承办法官的责任心和同理心,一审不会有这个结果。这种特殊的案件辩护人能做的是在证据和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尽可能地去影响法官自由心证。

法不绝于情,本案最大的感受。

赵毅律师(办公电话:18782949012),始终秉持“真理必须探索,正义也需强求”的执业理念,依托扎实的学术功底、多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120********4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网络法律、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合同纠纷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46 刑事辩护、网络法律、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