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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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的规定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723人看过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所谓的利息先扣,是在贷款人发放借款之时,就将一部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做法。利息先扣的问题在于,在支付本金时就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就使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全部的借款数额。例如,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百分之二为2万元,在支付本金时,只支付88万元,其余12万元作为六个月的利息预先扣除,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就是88万元。当事人约定利息先扣的,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其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如上例,贷款人出借借款利息先扣12万元,实际支付88万元,就按照88万元计算本金,月息二分,为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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