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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经宇律师
执业资质:1341220**********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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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338人看过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利瑕疵担保又称追夺担保,是指出卖人担保其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完全转移于买受人,第三人不能对标的物享有任何权利的担保义务。这一规则要求的是,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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