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庞经宇律师
执业资质:1341220**********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559人看过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这一规定是对《合同法》第127条内容进行整理作出的规定,赋予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职权。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监督,并且依法作出处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