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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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带债权规则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387人看过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在对外关系上,连带债权的债权人是不分份额地享有债权。但是在连带债权人的内部,享有份额。连带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实际情况确定。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按照相同的份额享有债权。由于连带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都有满足连带债权人部分或者全部的权利主张的义务,因而会形成实际受领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权人。当出现这种情形时,该债权人应当按照份额的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其他债权人按照份额的比例享有债权利益的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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