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 执业资质:1341220**********

  •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公司法 |1035人看过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一、概念

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指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所控制或依据协议受另一个公司际控制的公司。

二、法条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民事责任。

三、特征

  分公司;分公司无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既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是一种控制也被控的关系,分公司相当于是总公司的机构;分公司之间不能相互起诉,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也不能相互起诉。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一个完全的法律个体。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以对方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互为原、被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