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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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则 法律的社会效应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2日|分类:人身损害 |738人看过


第十一则  法律的社会效应

上世纪80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发生了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在路过的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
  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遵纪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短评:法律不仅仅要打击犯罪,更要考虑判决所带来的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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