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则:法律与成本
一个外国的友人在德国留学期间,有一天他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他放在座椅旁边的钱包被盗了;但是钱包里面只有十欧元,临走的时候他只是和图书馆的负责人说了一声,希望他们能够加强对图书馆的安保措施,并不打算报警,毕竟钱财太少。
但是图书馆的管理员听到这位外国友人的话,立刻便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不到十五分钟便来了几名警察,他们立刻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相关的调查。
看到这个场面这位外国友人倒觉得有些吃惊,毕竟自己只是丢了十欧元,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劳师动众。
两个小时后,一位警察对失窃者说道:“你放心,我们已经从图书馆的监控系统看到了盗窃者的样子,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1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这位外国友人对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短评: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