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个二审上诉案件,标的额很小,本可以调解结案,案由是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下午去公安浐灞分局辛家庙派出所了解一个案情,和张警官见后,才得知嫌疑人涉嫌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被关押在蓝田县看守所。准备明天和家属商议后,去看守所进行回见。这个罪名属于犯罪向后延伸的一个罪名,不是重罪,最高刑期7年,是在情节严重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刑期都在3年以下。其具体解释就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而予以转移、隐藏、销售或者收购等方法予以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