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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彰说法:房产过户可以用赠与合同吗?

发布者:天津德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8日|分类:经济仲裁 |490人看过

房产可以以赠与的形式办理过户,除了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外,还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人和受赠人以书面形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人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符合法定情形可以免除),受赠人需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需要赠与双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缴费事宜。

3、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赠与双方持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合同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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