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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遭遇“裸照”敲诈,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作者:熊飚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2次举报

相爱时浓情蜜意

分手后“裸照”相挟

若顾忌颜面不敢声张

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

小吴和小南相识并恋爱

恋爱期间小吴拍下小南“裸照”

相处半年后两人分手

本该一别两宽

但2022年1月小吴的一个电话

打破了小南家宁静的生活

小吴以手中小南的“裸照”相威胁

索要钱财

并声称如不给

就将照片发到网上

并贴到小南家附近

小南父母顾忌女儿声誉

为保全颜面给了小吴3000元

小吴承诺删除照片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

但尝到甜头的小吴并未就此罢休

不到几天3000元挥霍殆尽

又再次要挟小南索要钱财


见小南不愿付钱

小吴便捏造有关小南的色情信息

发布到网上

并截图给小南父亲

小吴又捏造小南家庭式卖淫信息

附带将小南父亲的联系方式打印成广告照片

投放到小南家大门下

小南家人这才意识到

忍气吞声会越陷越深

继续给钱无疑是无底洞

遂选择报警

法院判决


河南省睢县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敲诈勒索他人数额较大财物

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等规定

判处小吴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3000元

法官提醒


当今时代

婚恋自由却“爱恨随意”

恋爱期间柔情似水

但也要保留自尊底线

以防一旦分手

给“渣男”留下把柄

如遇到“裸照”敲诈

忍一时并不会风平浪静

退一步并不能海阔天空

遭遇此劫,绝不姑息

果断报警,断绝后患

来源:豫法阳光、睢县法院、问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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