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 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
· 交通费:根据您和必要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这是最重要的项目。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辅助器具费:如需要轮椅、假肢等,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伤残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