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法律定性: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刑法》第382条"贪污罪"!
关键要件解析:
? "利用职务便利"包括:
直接经手、管理公共财物
支配下属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
? "公共财物"特别提示:
? 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性权益
? 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
? 政府专项资金
? 其他应当上交的公共财产
刑罚标准:
? 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
? 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3-10年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没收财产
常见贪污手段:
? 虚报冒领公款公物
? 截留应上缴款项
? 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 利用土地使用权谋私
重要警示:
? 间接利用下属职权同样构成犯罪
? 财产性利益也是贪污对象
? 事后退赃不影响罪名成立
? 共同贪污均要追责
法条依据:
《刑法》第382条、第383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的解释
特别提醒:
公共财物一分一厘都不能侵占
任何形式的贪污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清正廉洁是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