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健强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4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起案件为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一并承担欠付工程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律师为作为承包人的江苏某公司代理人参与诉讼,最终为当事人取得胜诉判决。 在实务中,实际施工人往往因为自身无资质而选择挂靠在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名下来承包工程,而当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款时,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被挂靠方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反观本案,关键要点在于发包人是否明知实际施工人挂靠的事实,本案中已证实发包人明知,则承包人江苏某公司作为被挂靠方无需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责任。 建议当事人若存在被挂靠情形时,应尽量保留实际施工人直接同发包人联系的证据,以证明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存在,规避自身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