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有哪些特殊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确有必要” 主要指两种情形:一是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虐待子女);二是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所致。
2025 年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除非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抚养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男方需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满 2 周岁或女方不再哺乳。
需注意,哺乳期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但法院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如多分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