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纠纷:哪些情况能要回彩礼?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但彩礼并非绝对禁止,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返还与否。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使已同居,给付彩礼一方可要求全额返还,这是最典型的返还情形。
若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主张返还。需注意 “生活困难” 需达到 “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的程度,普通经济压力不满足条件。
2025 年《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特别提出治理高额彩礼,多地已出台指导标准,但具体返还比例仍需法院结合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综合裁量,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是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