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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的 “见证人资格争议”:“见证人是远房亲戚,遗嘱有效吗?”

2025-11-17

发布者:何波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33人看过举报

遗嘱中的 “见证人资格争议”:“见证人是远房亲戚,遗嘱有效吗?”

见证人需是 “无利害关系人”,远房亲戚是否具有资格,关键看其是否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益关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伙关系)。若远房亲戚与继承人无任何利益往来,仅为普通亲属关系,可作为见证人;若远房亲戚欠某继承人债务,或与某继承人共同经营企业,则属于 “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其见证的遗嘱无效。例如老人立代书遗嘱,邀请远房表哥和邻居作为见证人,经查表哥与老人的儿子无任何利益关联,邻居也无利害关系,该遗嘱有效;若表哥曾向老人的儿子借款 10 万元未还,表哥属于利害关系人,遗嘱因见证人资格不符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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