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中的 “亲子鉴定”:“怀疑非亲生,能通过亲子鉴定排除继承权吗?”
在继承纠纷中,若继承人之间对亲属关系存在争议(如怀疑某 “子女” 非被继承人亲生),可申请亲子鉴定确认血缘关系。若鉴定结果显示无血缘关系,该 “子女”(非养子女、继子女)无继承权;若无法进行亲子鉴定(如被继承人遗体已火化),主张排除继承权的一方需提供其他证据(如出生证明造假、证人证言),否则法院会推定存在血缘关系,认定其享有继承权。
例如王某去世后,儿子甲怀疑妹妹乙非父亲亲生,申请亲子鉴定遭乙拒绝,甲也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法院判决乙享有正常继承权。需注意:亲子鉴定需双方自愿,不得强制进行,若一方拒绝,需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