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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的 “特留份”:“哪些人享有特留份?”

2025-11-14

发布者:何波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25人看过举报

遗嘱中的 “特留份”:“哪些人享有特留份?”

特留份是法律为特定继承人保留的、不可被遗嘱随意剥夺的遗产份额,目的是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基本生活。根据《民法典》,享有特留份的主体是 “遗嘱人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继承人”,通常包括未成年人、残疾人、年迈且无经济来源的父母等。例如老人立遗嘱将全部房产给儿子,却忽略了患有精神疾病、无生活能力的女儿,该遗嘱部分无效,需从房产中划出必要份额给女儿。实践中,“必要份额” 通常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继承人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低于遗产总额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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