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能随意退回劳动者吗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不能随意退回劳动者,退回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合法退回情形包括:
1.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2.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3. 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如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违法退回情形:以“效益不好”“人员冗余”为由单方退回;因劳动者怀孕、工伤等单方退回;未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即退回。若用工单位违法退回,劳动者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继续支付工资,或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用工单位因女职工怀孕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女职工可投诉至劳动部门,要求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或主张违法退回的赔偿金。劳务派遣单位收到退回通知后,应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若属违法退回,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