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除了失业金还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并非仅失业金一项,还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医疗补助金等多项保障,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主要待遇有:
1.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24个月);
2.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接受职业介绍的,可享受补贴,补贴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或介绍机构,个人无需付费;
3. 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报销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如70%-90%),部分地区已将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保费;
4.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规定;
5. 创业补贴,部分地区对领取失业金期间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金作为创业补贴。失业人员需及时办理失业登记,按要求参加职业培训,才能享受完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