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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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医疗纠纷判例:肝癌术后肠穿孔致死,医院并发症预防失当被判赔 61 万

作者:贾宝晶律师时间:2026年09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次举报
2026-09-02

广州海珠区某大学附属医院为肝肿瘤患者实施切除手术后,因对应激性溃疡高危因素重视不足、预防用药不规范,且并发症发现与处置不及时,患者最终因十二指肠穿孔继发感染性休克死亡。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诊疗过错,酌定其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 61.6 万余元。本案是广州本地典型的术后并发症管理失当类医疗纠纷,对医疗机构规范围手术期管理具有明确警示意义。

案情回溯

患者曾某有胃大部切除手术史,2023 年 6 月因发现右肝占位性病变,前往广州海珠区某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完善检查后,医院为其行腹腔镜下肝病损切除术 + 胆囊切除术 + 腹腔粘连松解术。

术后次日,患者出现呕吐、全身抽搐、肢体肌力下降等症状,医院考虑脑血管意外可能,予抗凝、抗癫痫等治疗。术后第三天,患者主诉腹痛、腹胀,复查 CT 提示腹腔大量积液,医院予穿刺引流,引出草绿色液体,但未第一时间排查消化道穿孔。直至术后第六天,患者感染征象加重,医院才行腹腔镜下十二指肠溃疡穿孔修补术,术中见腹腔大量黄绿色浑浊液体、弥漫性腹膜炎,十二指肠球部前壁存在穿孔。

虽经修补、抗感染、内镜下瘘口闭合等多次抢救,患者仍因腹腔严重感染、感染性休克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于术后第 14 天不幸离世。后经法医病理鉴定,患者死因为术后十二指肠盲端穿孔,继发化脓性腹膜炎致感染性休克死亡。

家属认为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并发症发生及病情恶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围绕医院围手术期的诊疗过错展开,三大过错点也是此类术后并发症纠纷的核心追责依据:

1. 应激性溃疡预防用药不规范,违反诊疗指南

应激性溃疡是重大手术、严重创伤患者的高危并发症,对于有消化道溃疡史、重大手术、心脑血管意外等高危因素的患者,诊疗规范明确要求术前即启动质子泵抑制剂(PPI)预防,术后标准剂量每 12 小时一次,至少连续使用 3 天

本案中患者既有胃大部切除史,又接受复杂肝脏手术,术后还出现脑血管意外,属于多重高危人群。但医院未在术前启动预防用药,术后奥美拉唑仅每日使用 1 次,剂量与频率均未达到规范要求,直接升高了应激性溃疡及穿孔的发生风险,未尽到与当前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2. 并发症识别滞后,处置措施不及时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术后第二天即出现腹痛症状,术后第三天已出现大量腹腔积液,此时医院未高度警惕消化道穿孔可能,未及时行内镜检查明确诊断,仅采取穿刺引流等保守措施,直至患者感染加重、病情恶化才实施穿孔修补手术,延误了最佳干预时机,直接导致感染扩散、病情不可逆进展。

3. 穿孔修补后愈合管理不足,感染管控缺位

首次十二指肠穿孔修补术后,患者瘘口愈合不良,医院对术后引流液性状、感染指标的动态监测与干预不到位,未能尽早发现瘘口未愈问题,直至再次出现典型肠瘘表现才行内镜下闭合术,进一步加重了全身感染与器官损伤,与患者最终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联。

法院判决

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明确:医院存在并发症预防及处理措施欠到位的过错,导致应激性溃疡发生几率升高、病情加重,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原因。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程序合法、分析有据,医院虽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但未提供充分相反证据推翻,故对鉴定意见予以采信。结合患者自身疾病基础、手术固有风险与医院过错程度,酌定医院对患者死亡后果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

经核定,患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自负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住宿费等各项损失合计超 144 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海珠某大学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16721.8 元

律师提醒

给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提示

1. 术前主动告知完整病史

在广州各级医院接受腹部重大手术前,主动告知医生既往胃部手术、消化道溃疡、出血史等信息,主动询问是否采取了应激性溃疡等并发症的预防措施。

2. 术后异常症状及时跟进

术后若出现持续腹痛、腹胀、发热,或引流液颜色异常(黄绿色、粪水样),要立即提醒医护人员排查消化道穿孔、胆漏等严重并发症,避免保守观察延误病情。

3. 死因不明及时申请尸检

患者术后意外死亡、死因存疑的,务必在 48 小时内申请尸检明确死因,同时封存全部病历资料,这是后续维权最核心的证据基础。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仅作法律科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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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晶律师,联系方式17876176698 。现执业于广东华商(佛山)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拥有十余年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华商(佛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620********1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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