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劳动仲裁败诉,仲裁庭未认定公司非法解除与其劳动合同,认定调岗是因为公司业务调整,原岗位不存在,前后岗位职责类似,调岗属于公司正常管理。申请人未到新岗位工作,属于无辜连续旷工(新岗位)多日,公司开除她是依法且合规的。一审,当事人委托我,我发现劳动合同约定的原来岗位是服务岗,技术中心。后面的岗位从岗位责任书体现新岗位属于技术岗位,物资中心。两个岗位的属性不同!尽管两份岗位责任书几乎一样。另外,利用新岗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清单和明细,证明了实际工作内容跟岗位责任书差距巨大,且需要更多不同于原先职位的工作技能,成功说服法官,这类形式的转岗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调岗,公司强制转岗是不合法的。委托人一直按时上下班,且还完成原部门的工作(原部门领导不清楚调岗事宜),最后认定违法调岗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陈红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