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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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有何区别

发布者:文颖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38人看过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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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1.对象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拐卖儿童罪的对象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拐骗儿童罪的特点是使用欺骗、诱惑或者其余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带走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罪的客观表现为非法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

  3.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使用、奴役,拐卖儿童罪主要是为了贪图金钱和利润。

  4.拐骗儿童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于拐卖儿童罪,所以在刑事处罚上也有较大差异。

  律师补充:

  “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多种多样,既可以直接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本人进行,如利用物质好处进行引诱,骗得其好感后将其拐骗;也可以对其家长或者监护人进行,如假装做保姆,骗得家长信任后,寻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

  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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