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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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判决之后,村民认为法院判得不对,有什么救济办法?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979人看过


法律分析:除了小额速裁实行一审终审之外,目前我国司法审判主要是两审终审制,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

如果村民在收到判决书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得不对,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应当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其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应当通过作出该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出,也就是向作出该判决或裁定的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4.上诉应当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按照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费应当在最迟上诉期满后7日内交纳完毕,否则将会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诉与再审不同,“上诉”是指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而“再审”是指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要求。再审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才能提出申请再审;(2)提出再审申请要写好再审申请书,并附上有关法律文书副本,交有关人民法院;(3)要注意诉讼时效,即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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