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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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之间的借贷最高可以约定多少利息?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394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线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小李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从小王处借款5万元,小王同意借钱是提出必须按照每月4%的标准支付利息,李因为着急用钱就答应了像这种情况,每月4%的标准换算成年利率就是48%,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小李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退返多收的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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