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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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后,子女打算在自己承包的耕地里挖坟造墓,这样妥当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1660人看过


 

法律分析:小王在承包的耕地里挖坟造墓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1)耕地、林地;(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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