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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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蔬菜才能贴绿色食品标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8日|分类:消费权益 |603人看过


法律分析:通常所说的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保护。《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定,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2)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4)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5)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6)申请前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同时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标志使用申请书;(2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3)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

(三)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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