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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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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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老宋发现上级部门发放的农业技术推厂专项资金被挪用,可以举报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1037人看过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是大力支持和鼓励的,因此国家也通过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的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一旦发现违反本法规定,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人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

 

 

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

第十六条 转化与推广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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