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具体到本案中,针对出嫁女如今面临的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一方面,如果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则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则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亦即出嫁女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本村的土地。
除此之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如果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或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后虽然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同样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