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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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如果要继续提起行政诉讼,什么时间都可以提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9日|分类:行政诉讼 |205人看过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再向法院起诉时是有起诉期限限制的。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因为您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所以您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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