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也就是说,装修房屋的住户,应当在装修时注意保持楼道内通行的顺畅,不可以将装修时产生的废物堆放在楼道里,而应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装修垃圾。在您所说的案例中,您所在楼房的一楼住户,将装修废物堆放在楼道里,侵占了楼道这一公共空间,影响了楼里其他住户的进出。您和其他住户可以凭借上述条文的规定,要求一楼住户尽快对废物做出处理。如果该住户没有做出处理措施,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您和其他住户可以将该行为举报到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该住户改正,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