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户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会涉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消防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周围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此外,装修时难以避免地会出现噪声、停水、停电等问题,对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考虑到其他住户的安全及正常生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也就是说。法律规定装修人在装修时,应当提前告知邻里,让邻里提前做出应对措施,不至于在出现问题时措手不及。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