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广告,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何种法律责任?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659人看过


 

法律分析:购房者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的前提是要判断开发商有没有进行虚假宣传,有没有违反广告宣传的内容。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广告中的一般性描述属于要约邀请,只要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不能约束开发商。一般性描述是指那些抽象的、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并无实质影响的内容,如“好山好水”。广告中的具体性描述属于要约,一经发布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开发商是否将其载入合同,都要受其约束。具体性描述是指那些直接影响合同的订立及售价的内容,如涉及地理位置、朝向、小区配套设施等的内容。

一般来讲,当开发商违反了广告中具体性描述所作出的承诺时,购房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更换、修理、重作等。但是, 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很严重,以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如对于小区配套设施的虚假描述等,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当然,购房者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采取诸如降低房价的方式解决。

特别提醒购房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将广告中的具体性描述落实到购房合同中,同时保留好售楼广告等相关宣传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