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性职工在体质与生理等方面都比不上男性职工,出于公平公正原则的考虑,我国在法律上对女性进行了区别于男性的规定,以保护女性的权益。结婚怀孕是女性职工要面临的问题,为保护怀孕女职工的权益,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个月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