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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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781人看过


 

法律分析:公司减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虽然减资是公司法赋予公司的一项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减资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直接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因此,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决定减资的,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由此可知,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减资时,需要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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