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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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纠纷中,谁应当代表公司出庭应诉?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公司法 |2169人看过



法律分析: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此可知,董事长、经理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并依法办理登记。公司章程中规定作为经理的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在诉讼中应由您出庭应诉,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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