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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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850人看过


 

法律分析:会计凭证是会计人员对日常大量、分散的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并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也是为经济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的基础。伪造会计凭证是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变造会计凭证是利用涂改、拼接、挖补或者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是违法的行为。我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此可知,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既要处罚从事该违法行为的会计,也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公司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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