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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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新股东后,公司应该更改哪些材料?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6日|分类:公司法 |261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在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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