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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的花盆掉落砸伤人是属于间接故意吗

作者:公尚律师团队时间:2022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7次举报


基本案情:

      浙江城区风雨大作。在鄞州区xx镇,因为狂风,一个种着一棵铁树的巨大花盆从6楼阳台外掉落,砸中正从楼下经过的一对父子。附近商户听到响动跑出来看时,父亲小李和儿子龙龙都躺倒在地。遗憾的是,虽及时送医,两岁的龙龙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父亲小李受伤目前还在医治。据鄞州区警方通报,铁树的主人老夏因涉嫌过失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案例来源钱江晚报)


律师说法:

      本案中阳台的花砸伤人是属于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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